基本职能
1.审议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,以及科学研究、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;
2.审议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专业;
3.审议教材编审和建设规划;
4.审议教学科研成果、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;
5.审议人才培养标准、人才培养方案、招生的标准与办法;
6.审议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、教学督导工作办法;
7.审议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;
8.审议学术评价、争议处理规则,学术道德规范;
9.审议学术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组织规程;
10.《6766澳门联合网站学术委员会章程》规定的其他事项;
11.本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;
12.本单位内部管理和“三化”建设;
13.本单位党建、群团、统战、安全稳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
14.上级有关精神的学习传达、贯彻落实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;
15.负责本部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,积极推进质量工作。